不同容量的电池组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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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
- 2016/10/17
不用说,答案是否定的,不同容量的电池不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,以此类推,新旧电池、不同厂家的,尽管标称容量相同,亦不可以混在一起使用。因为,这样做的后果是,有可能致使电池或漏液,或低电压,或零电压。究其原因,在放电时,容量高的电池尚未放完,容量低的却被过放了。如此恶性循环,电池自然会遭受严重损伤,过度损伤就会导致电池漏液、低电压,甚至零电压。
我司组合电池(电池组)尽管在组装前已进行严格分别容,精心配对,但我们丝毫不敢怠慢、马虎、抱侥幸心理,在出厂之前,我们还要经过一次严格的检测,以防在组装过程中,把原本配好对的电池“拆散”,同“第三者”搞到了一起——于是,在我司组装车间就有了两句形象的“警句”:第一千万别做“法海”;第二千万别让第三者插足。甚至还用上了麻将术语:还是原配搭子好!
有鉴于此,希望那些购买电芯,自己组装的客户朋友们,一定要做到“时时在意,步步留心”,面对每一只电池都要具备如履薄冰,如临深渊的意识。否则,一旦组合,后果不堪设想,浪费电池成本事小,损坏用电器具事大,因留给客户一个伪劣产品提供商的恶名而失去客户,那事情就更大了。